事业编制面向全国招570名警务工作人员
更新时间:2018/4/25 20:58:55访问量:(0


   根据《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玛纳斯县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570名玛纳斯县便民警务站、公安检查站全额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一、报考对象和条件

(一)招录数量

   此次招录共570名(男性468名,女性102名)。其中城区便民警务站招录446名(男性358名、女性88名);乡镇便民警务站招录116名(其中男性102名、女性14名);公安检查站招录8名(男性8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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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考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4、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统一,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5、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三)招聘条件

1、年满18周岁及以上,男性40周岁及以下(即:2000年1月1日至1978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女性30周岁及以下(即:2000年1月至1988年12月31日);

2、男性限初中及以上学历,女性限大专及以上学历;

3、户籍和族别不限;

4、少数民族必须掌握国家通用语言;

5、能够熟练书写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6、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报考范围

1、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2、近三年来,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3、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进入公示和正在进行体检、考察的;

4、现在玛纳斯县公安局工作的警辅人员及公告发布之日起从辅警岗位离职人员;

5、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聘)的;

6、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7、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8、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9、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10、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11、法律、法规要求不得列入公开招聘范围的。

二、时间安排(以下均为北京时间

(一)现场报名

初审报名时间:2018年4月19日-4月28日;

赴外地招聘的以实际招聘时间为准;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18年4月29日。

赴外地招聘结束后由公安机关另行组织实施。

(三)面试:2018年4月29日。

赴外地招聘结束后由公安机关另行组织实施。

(四)体能测试:2018年4月29日。

赴外地招聘结束后由公安机关另行组织实施。

(五)体检:2018年4月30日前完成。

赴外地招聘结束后由公安机关另行组织实施。

(六)考察:2018年4月30日前完成。

赴外地招聘结束后由公安机关另行组织实施。

(七)公示:2018年4月30日。

赴外地招聘结束后由公安机关另行组织实施。

三、考录程序

(一)发布简章

2018年4月19日,通过玛纳斯县党建网、玛纳斯县人民政府网发布招聘简章。

(二)现场报名(2018年4月19日至4月28日)

1、2018年4月19日-4月28日,凡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均可按照简章要求报名参加。

   包家店镇、乐土驿镇、兰州湾镇、凉州户镇、北五岔镇、六户地镇、清水河乡、旱卡子滩乡、塔西河乡、试验站、平原林场11个乡镇(场、站)警务站人员招聘报名由所在乡镇党委负责,在乡镇政府组织办报名。其余人员在玛纳斯县公安局一楼“警辅办”进行现场报名。工作人员对填报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如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并经核实的,取消报考资格。赴外地进行公开招聘的,按照招聘方案的要求严格把关,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人员及时到位。

(三)组织笔试(2018年4月29日)

1、2018年4月29日,报名人员按照要求统一进行笔试。

2、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

3、现场公布笔试成绩(合格或者不合格)。

(四)组织面试(2018年4月29日)

1、2018年4月29日前,县招聘办完成面试筹备工作,面试工作由县公安局组织实施,组织、纪检、人社部门全程监督。

2、面试使用汉语命题、汉语答题,面试题本由县招聘办统一安排。每个考场面试考官组由3人组成,其中:组织、纪检、公安部门各1名(根据面试实际安排)。

3、考官及工作人员现场抽签确定所在面试考场。

4、2018年4月29日,考生持报名表,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开始后到达或未携带上述材料、又不能证明其身份者,取消面试资格。

5、面试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6、面试期间对考生实行编号隐名,面试区域封闭,县纪检监督人员组织工作人员和考生抽签。

(五)公示

对公安局确定的考察合格人员名单,通过玛纳斯县人民政府网和玛纳斯县党建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或虽有异议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聘用文件,用人单位与个人办理聘用手续。

四、相关待遇

(一)本次招录人员均为玛纳斯县事业编制。

(二)工资待遇。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保及公积金,工资由县财政拨付,工资包含基本工资、警衔工资、绩效工资,享受精神文明与综合治理奖,每月按照工作岗位、学历、警衔工资及绩效考核应发工资5887元至8398元不等。

(三)其他待遇。

1、录用人员可享受统建房政策,并提供免费公寓宿舍,每月补助660元伙食费。

2、享受年休假、产假、婚假、探亲假等带薪休假。

3、招录人员的配偶及家属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参加玛纳斯县各类岗位招聘,优先录用。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可享受玛纳斯县“绿色通道”人才引进政策。

五、招聘事宜

(一)报名电话:

0994-6629600,18196107907,13039423902,(玛纳斯县公安局“警辅办”)

(二)报名地点:

1、报考城区便民警务站、公安检查站人员在玛纳斯县公安局办公楼一楼“警辅办”进行现场报名。

2、报考包家店镇、乐土驿镇、兰州湾镇、凉州户镇、北五岔镇、六户地镇、清水河乡、旱卡子滩乡、塔西河乡、试验站、平原林场11个乡镇(场、站)警务站人员在所在乡镇组织办报名。

(三)报名所需材料:

1、户口本、身份证原件;

2、退伍军人需携带退伍证;

3、学历证书原件;

4、一寸免冠照片3张。


初等教育学院团总支
2018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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